办理测绘乙级资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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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法人资格;→即公司营业执照。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字面理解为测量和绘图,是以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空间科学、信息科学为基础,以全球导航卫星定位系统(GNSS)、遥感(RS)。

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技术核心,选取地面已有的特征点和界线并通过测量手段获得反映地面现状的图形和位置信息,供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行政管理之用。

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并绘制成图。

测绘学研究测定和推算地面点的几何位置、地球形状及地球重力场,据此测量地球表面自然形状和人工设施的几何分布,并结合某些社会信息和自然信息的地理分布,编制全球和局部地区各种比例尺的地图和专题地图的理论和技术学科。又称测量学。它包括测量和制图两项主要内容。

办理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对人员这一块有什么要求

(一)人员规模: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

(二)专业子项:1.控制测量2.地形测量3.规划测量4.建筑工程测量5.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6.市政工程测量7.水利工程测量8.线路与桥隧测量9.地下管线测量10.矿山测量11.工程测量监理

(三)仪器设备:

专业子项1-10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 4台

全站仪 5台(其中2级精度以上3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3台

5.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

全站仪(0.5级精度以上) 1台

水准仪(S05级精度以上) 1台

7.水利工程测量

测深仪 2台

9.地下管线测量

地下管线探测仪 2台

资质办理找南京润利

测绘乙级资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总费用多少??

贯标集团为您解答:

测绘资质办理相对于其他的资质办理要容易一些,当然想要办理测绘资质,对该资质的整体脉络需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次就分享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本条件

合法合规的公司主体,对于公司名称原则上无特殊限制,对于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业等。对申报测绘资质的公司主体的出资形式有明确界定,目前只能是内资公司。

对于申报主体办公场所面积的要求:甲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60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50平米;乙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15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20平米;丙级资质不少于5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10平米;丁级资质不少于20平米。

要求档案室必须具备三铁一器及六防也就是防强光、防火、防潮、防有害气体、防虫、防盗,且档案室中不能连接外网,对于存储信息数据的电脑应该做物理隔离;另外就是要将测绘成果管理制度进行上墙且做好后期成果调阅登记处理。

对于技术人员的要求:注册测绘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以上人员的证件都需通过正规的评审部门颁发方可有效。

并且所有技术人员需需要满足:毕业证可以网查且学历真实有效;初级职称需大专毕业2或3年以上,本科毕业满1年以上;中级职称需满足大专毕业7年以上,本科毕业满5年以上;高级职称需满足大专毕业满15年以上,本科毕业满10年以上。

二、办理流程到底

流程大概是: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初审-市级局长转报-经办人待受理-经办人受理-省经办人审查-省级处长审核-省经办人发证。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份的资质审核周期不尽相同,整体来说一般是3个月左右能够下证。

甲级资质需要经过三个不同级别的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批,最终要到自然资源部;

乙级资质一般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来审批;

丙丁级资质一般是直接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然后转报至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签批发证即可。

跪求《测绘资质申请表》第13、14页内容范文(详细内容 如何填写)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

1、档案主管部门认证认可文件或取得相应考核测绘资质双随机检查汇总表的文件

2、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目录:一、测绘档案室职责

二、档案移交接收发送制度

三、档案统计制度

四、测绘成果及资料归档要求

五、档案管理条例

六、档案室工作程序

3、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机构、人员情况:档案管理共设二人测绘资质双随机检查汇总表,一人负责数据及电子文件测绘资质双随机检查汇总表,另一人负责图纸文件测绘资质双随机检查汇总表,两人均经过专业的培训。

4、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设施说明: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室,拥有专业的存档库房、标准化档案柜及电脑二台。

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检验机构情况:

公司设有质量检验组专门从事成品检验和生产过程操作规范性等合格性认定工作。所有测绘产品的生产过程都得到质量检验组的监控,最终测绘产品都经过质量检验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定合格后方可作为成品交付使用。

2、质量检验机构人员情况:

质量检验组共有三人,组长1名(由副总工担任),质检验员2名(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测绘产品相关检测技术人员均经过质量管理和测绘产品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测绘工程质量目标管理细则

二、测绘安全管理规范

三、测量成果质量要求

四、测量成果归档要求

4、所通过的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取得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文件(复印件)

5、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以人为本,以顾客为中心,使用严格的过程管理方法,引入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提高质量水平,确保提供给顾客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建立有在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办、项目和施工小组等多级专门质量管理和人员,专门从事资料、生产与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程序文件和规范的制定,制度和规范的实施检查和产品质量监查与验收等质量保证工作。

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7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1】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财资〔2016〕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浙财企〔2016〕128号)等要求,为保证2017年度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抽查对象:我省管辖范围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每年按20%的抽查比例开展抽查,2017年共抽查30家资产评估机构。

二、抽查内容:重点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持续符合设立条件的情况、办理财政备案情况、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及质量控制情况。

三、抽查时间:2017年6-10月。

四、抽查人员:全省财政系统资产评估机构“双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成员。

五、抽查要求: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六、抽查实施流程:

1.制定抽查方案(5月)。按照我厅《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提出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送法规处会审,并报厅领导审定后,由厅办公室按规定在省财政门户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2.确定抽查人员(6月)。在全省财政系统资产评估机构“双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5名,分成5组,每组3名。同时,确定各检查组组长及成员,并由其中一名组长担任总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各组抽查工作,组织检查人员培训,明确各组成员分工。

3.确定抽查对象(6月)。由主办处室负责人通过随机抽号软件,从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库中,随机抽取30家,并依据就近原则,根据30家机构的地理位置,合理分配给各检查组。抽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

4.下达检查通知(6-8月)。开展检查工作前15天,向抽查对象送达检查通知书,要求接到检查通知书7日内,向检查组提供机构情况报告,对机构所在地址、评估师情况、近三年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否受到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说明。检查组根据机构情况报告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确定各机构的检查重点,必要时可向省评协获取相关资料。

5.开展实地检查(7-8月)。检查组赴抽查对象实地检查,可以采取调取档案、审阅材料、询问有关当事人、组织调查问卷、分析性复核等方式进行。各检查组需通过文字图像等形式记录双随机抽查全过程。原则上,各检查组对被检查对象的抽查工作时间为1-2天,如果必要可适当延长检查时间。

6.提交检查材料(7月)。检查组应于所有检查结束后20日内,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及全程记录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和工作底稿需由相关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确认。

7.检查报告作出决定(8-9月)。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等事项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书面征求被检查对象的意见。若需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将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送交厅法制处审核。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后,应当将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8.资料复核归档(10月)。由厅企业处对各检查组提交的资产评估行业检查报告以及行政处理、处罚建议或者移送处理建议等其他相关材料予以复核,并做好2017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资料收集、归档工作。抽查结果报厅监督局和厅领导审定。

七、抽查结果运用: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同级信用信息平台,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017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

为做好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陕西省民政厅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陕民办发〔2016〕76号)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事项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情况的抽查和基金会公示信息抽查

二、抽查时间、方式

2017年6月19至7月19日(各检查小组在此时段内自行确定检查时间)

通过实地勘验的方式,对社会组织的办公场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党组织建设以及业务活动等进行实地检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验。

三、抽查内容

各类社会组织都需检查内容:有无独立的办公场所,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及相关证(照)是否悬挂在办公场所;登记事项及章程核准、内部管理制度、党组织建设、人员聘用等情况;资金来源和使用以及财务状况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

社会团体检查内容

1.党政领导干部退出社团领导职务情况

2.机构设置、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3.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换届、会员服务等情况

4.2016年度工作报告情况(年检报告)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内容

1.主要业务活动、项目管理、理事会换届情况

2.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及缴纳社保情况

3. 财务管理、收费项目标准、重大活动事项报告情况

4.2016年度工作报告情况(年检报告)

基金会主要检查内容

1.年检、变更、履行情况。

2.组织募捐活动信息情况(募捐开始前募捐活动和资金使用计划;活动持续期间,募捐所取得的款物总价和用于开展公益活动的成本支出;活动结束后,活动取得的总收入及其使用情况)。

3.开展公益资助项目情况(项目种类以及项目申请、评审程序、实施成本、实施进度、评审结果等;项目完成后,资金使用及项目评估等)。

4.保值增值、年末净资产、接受捐赠、提供资助、履行信息公布义务、2016年度工作报告(年检报告)、换届的会议纪要等情况。

四、确定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

此次抽查由电脑摇号系统随机确定执法对象、执法人员。执法对象从社会组织法人库中分类随机抽取,基金会按照10%的比例抽取10家,其他社会组织按照4%的比例抽取50家,共计60家。执法人员由社会组织管理局10人、厅机关其他执法人员20人,随机组成10个抽查小组,每组检查6个社会组织(分组名单附后)。

五、职责分工

1.人事处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推进;负责与省审改办具体事宜的沟通;负责调配执法人员及抽查结果的`公示。

2.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完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名录库、基金会信息公示名录库;负责检查内容的标准设定、检查事项政策解读、检查结果总结汇总以及相关资料的归档保存。随机抽查工作期间,社会组织管理局人员负责本组与执法对象的联络协调,检查事项的资料查阅及检查结果的汇总上报。

3.政策法规处负责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完善、检查工作期间的法律支持。

4.办公室负责随机抽查工作的车辆保障、新闻宣传等。

5.检查小组其他人员配合进行场地、资料查验,负责检查期间的影像资料收集,车辆协调等。

六、工作要求

1.各检查小组要在开展检查前三天,向执法对象发送《随机抽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要求执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项准备。

2.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首先应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工作目的、要求等,并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检查工作进行全程视频3.各检查小组要严格按照《检查表》规定内容进行检查,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相关资料,现场记录检查情况,充分听取执法对象的陈述和申辩;检查结束后由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当场在《检查表》上签字盖章,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4.检查人员在执法中要言语得体,行为得当,耐心回答执法对象的询问,虚心接受意见建议,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过错或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