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是什么意思 证照分离的含义

1、证照分离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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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 10月10日,《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发布 。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推动523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3、2021年6月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广西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发布

凤凰网房产讯 12月12日测绘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 发布《关于印发中国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测绘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方案,将加快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称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测绘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方案,有效降低企业制度 *** 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实施方案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建立清单制度,分类实施改革、制定管理措施,规范实施审批、规范经营范围,强化信息互通、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跨部门联合抽查。

以下为全文内容测绘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方案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称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有效降低企业制度 *** 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下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深入总结近年来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基础上,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44项、自治区层面设定的1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并实现全覆盖。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打造我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清单制度,分类实施改革。根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制定《广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以下称《清单》),以统一的事项名称表述、明确的审批部门及层级、规范的经营范围表述、具体的改革举措,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清单》共545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63项。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市场主体进入到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牵头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方案: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南宁、钦州、崇左市人民 *** )

(二)制定管理措施,规范实施审批。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清单》,按照《通知》要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逐项细化本部门本系统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试点落地举措,并向社会公开,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在自贸试验区与全国同步实施全覆盖试点。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要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设置“证照分离”专区,提供“涉企经营许可办理辅助查询功能”,方便企业查询其经营范围对应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及办理事项的具体部门、办理流程、许可材料、许可条件、收费、时限等信息。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要求,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涉及改革事项的实施清单,并同步上传到“证照分离”专区,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八统一”(即: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的要求,对本部门本系统涉及改革事项的实施清单进行统一和规范。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要建立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由企业评判服务绩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南宁、钦州、崇左市人民 *** )

(三)规范经营范围,强化信息互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实现自贸试验区企业的精准识别,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标准化表述,厘清《清单》内事项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对应关系,精准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同时将需申请许可的企业登记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精准推送至自治区有关部门。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要升级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编制《广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信息化业务协同工作流程》,支撑信息精准推送及信息归集,要加强对数据传递的核查,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接收与反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在收到推送数据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本系统的向下共享,完善 *** 部门涉企信息资源归集目录,强化信息归集工作,确保涉企经营的 *** 信息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 *** 享。各级各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涉及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的,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有关部门可提出信息需求,由自治区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门报批。(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南宁、钦州、崇左市人民 *** )

(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清单》中按照“审批改为备案”方式改革的有关事项,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由市场监管部门将登记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确需办理备案的,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企业备案后,有关部门要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有关部门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五)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跨部门联合抽查。到2020年底,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要率先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南宁、钦州、崇左市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领导,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整合各类涉企检查,合理配置使用执法资源,做好经费保障,减轻企业反复迎检的负担。要建立对虚假承诺实行信用记录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着重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之一责任人意识。要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并将查处结果记入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实施市场禁入措施,增强监管威慑力。要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和完善多元共治格局。(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南宁、钦州、崇左市人民 ***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推进 *** 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全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厅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改革。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强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改革。

(二)明确职责分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调整“多证合一”改革范围,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做好改革相关的政策解读、协调指导、总结评估等工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信息化改造工作,确保支撑涉企信息精准推送及归集,确保涉企经营的 *** 信息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 *** 享,并做好有关督促落实工作。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做好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有关法制保障工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认领改革任务,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改革事项实施方案,于2019年12月30日前制定出台本部门本系统改革试点落地措施,配合自治区司法厅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

(三)狠抓指导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钉钉子的精神逐项抓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工作指导,充分调动各片区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各片区创造性开展工作。对试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试点工作推进不力的,督促限时整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应在每季度之一个月的10日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报送自治区有关牵头单位,并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地生效。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在各类媒体上进行改革政策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夯实改革的社会群众基础,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政策文件及相关知识的认识和政策执行水平,提高准入服务效能,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测绘资质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 *** 、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测绘资质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4.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二、测绘资质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4.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5.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6.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7.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测绘资质申报流程

1.系统注册

2.测绘资质申请

3.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4.准予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6.领取资质证书

证照分离改革是什么意思

一、证照分离是什么意思

证照分离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二、武汉启动证照分离试点

12月2日开始“证照分离”将在武汉正式试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出了武汉以外,湖北省境内,以及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省份也会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三、证照分离改革具体内容

一是取消审批。

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包括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等。

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

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产业政策制订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包括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

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 *** 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音像 *** 单位变更名称或兼并和分立审批等。

四是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以更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

五是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审批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等。

申请测绘资质的详细流程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界线与权籍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 *** 、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企业找测绘资质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二、测绘资质代办大致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4、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学历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新的资质标准什么可以下来?具体要更改那些变化?

资质改革内容

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测绘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方案,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水利,通信等资质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施工资质。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改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4类;将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只设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改革后,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138个压减为40个,压减71%。

工程勘察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类别和等级由26个压减为7个,压减73%。

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5类行业资质;将155类专业资质整合为13类专业资质;将8类专项资质改为6类通用专业资质,并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只设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95个压减为72个,压减82%。

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可承担各类工程监理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盾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监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4个压减为21个,压减38%。

造价甲乙丙资质取消了测绘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