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中级和测绘中级有什么区别呢?

都是中级,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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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员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国家地理测绘部颁发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想要知道更多关于工程测量员相关信息,

工程测量类可考以下工种(国家地理测绘部发)

工程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不动产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摄影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地籍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不同资质要求的软硬件不同,但基本申报材料是一致的:

土地规划资质怎么办理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六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测绘公司宗地测量的作用

要办土地证,或者换土地证,就需要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来测绘宗地图。测出的宗地图上反映了土地使用面积和土地上的房屋,还有周边单位名称,最后这张宗地图会附在的土地证的后面。

宗地测量(ancestral land survey)是指以宗地为基本单位,对其位置、面积、权属界线、界址点、建筑物和构筑物、土地利用类型等为内容所进行的地籍测绘工作。最终获得宗地平面图、界址点坐标及面积等数据和资料。

使用仪器

测绘仪器大致分为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GPS四类,但在我们宗地测绘当中常用的是全站仪,现就将全站仪如何使用的方法介绍如下:

1、在野外找到国家相应的等级点A;

2、并在已知点上安置脚架、对中、整平;

3、打开全站仪电源并再次进行电子整平;

4、安排占标人找到已知点B;

5、设置全站仪测站A跟后视B并照准后视B确定;

6、确定后开始进行碎布点采集,照准菱镜中心按采集键即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三证的区别是什么?

用途、作用不同,法律依据不同。

用途作用方面: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交通、规划、用地、村建、环保、安全、城建、城管、市政、住建等部门的许可,个人执行建设活动,在接受执法检查时的施工依据。没有此证的拟建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房,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建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或征用、划拨土地前,是城乡交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拟建项目的申请位置和范围与城乡规划相符的法定凭证,是拟建单位使用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责任人或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法律依据方面: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3、施工许可证:《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扩展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

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项目立项

2、规划选址。

3、用地预审。

4、用地报批。

5、环境影响评价。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

8、供应建设用地。

9、办理土地登记。

三、施工许可证:

按照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并组织建设单位与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建设用地的申请,依照法定批准权限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进度一次或者分期划拨建设用地。

4、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百度百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百度百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