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防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怎么备案,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附录A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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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归档文件 保存单位和保管期限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城建档案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 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 永久 √
2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永久 √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永久 √
4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永久 √
5 关于立项有关人防地下室测绘资质标准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永久 √
6 专家建议文件 永久 √
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长期 √
二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永久 √
2 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永久 √
3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长期 √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永久 √
5 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永久 √
6 国有土地使用证 永久 √
三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永久 永久 √
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永久 永久 √
3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 永久 √
4 地形测量和拔地测量成果报告 永久 永久 √
5 申报人防地下室测绘资质标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永久 长期 √
6 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 长期 长期
7 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长期 长期
8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长期 长期 √
9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永久 √
10 施工图及其说明 长期 长期
11 设计计算书 长期 长期
12 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永久 长期 √
四 招投标文件
1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 长期
2 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长期 长期 √
3 施工招投标文件 长期
4 施工承包合同 长期 长期 √
5 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长期
6 监理委托合同 长期 长期 √
五 开工审批文件
1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永久 √
2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永久 √
3 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 永久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永久 √
5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永久
6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永久 √
7 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长期 √
8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长期 √
六 财务文件
1 工程投资估算材料 短期
2 工程设计概算材料 短期
3 施工图预算材料 短期
4 施工预算 短期
七 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长期 √
2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长期 长期 √
3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长期 长期 √
监 理 文 件
1 监理规划
(1) 监理规划 长期 短期 √
(2) 监理实施细则 长期 短期 √
(3) 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 长期 短期
2 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长期 长期 √
3 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长期 长期 √
4 进度控制
(1)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长期 长期 √
(2) 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长期 长期 √
5 质量控制
(1) 不合格项目通知 长期 长期 √
(2)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长期 长期 √
6 造价控制
(1) 预付款报审与支付 短期
(2) 月付款报审与支付 短期
(3)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 长期
(4)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长期 √
7 分包资质
(1) 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长期
(2) 供货单位资质材料 长期
(3) 试验等单位资质材料 长期
8
(1) 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 长期 长期
(2) 有关质量控制的监理通知 长期 长期
(3) 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 长期 长期
9 合同与其人防地下室测绘资质标准他事项管理
(1) 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永久 长期 √
(2) 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 长期 长期
(3)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永久 长期 √
(4) 合同变更材料 长期 长期 √
10 监理工作总结
(1) 专题总结 长期 短期
(2) 月报总结 长期 短期
(3) 工程竣工总结 长期 长期 √
(4) 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长期 长期 √
施 工 文 件
一 建设安装工程
(一) 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
1 施工技术准备文件
(1) 施工组织设计 长期
(2) 技术交底 长期 长期
(3) 图纸会审记录 长期 长期 长期 √
(4) 施工预算的编制和审查 短期 短期
(5) 施工日志 短期 短期
2 施工现场准备
(1) 控制网设置资料 长期 长期 √
(2) 工程定位测量资料 长期 长期 √
(3) 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 长期 长期 √
(4) 施工安全措施 短期 短期
(5) 施工环保措施 短期 短期
3 地基处理记录
(1) 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 永久 长期 √
(2) 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永久 长期 √
(3) 桩基施工记录 永久 长期 √
(4) 试桩记录 长期 长期 √
4 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1) 设计会议会审记录 永久 长期 长期 √
(2) 设计变更记录 永久 长期 长期 √
(3) 工程洽商记录 永久 长期 长期 √
5 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
(1) 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汇总表 长期 √
(2) 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 长期 √
(3) 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轻集料、焊条、沥青复试试验报告 长期 √
(4) 预制构件(钢、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 长期 √
(5) 工程物质选样送审表 短期
(6) 进场物质批次汇总表 短期
(7) 工程物质进场报验表 短期
6 施工试验记录
(1) 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 长期 √
(2) 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 长期 √
(3) 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长期
(4)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长期 √
(5)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长期
(6)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长期 √
(7) 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长期 √
(8)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长期 √
(9) 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 长期 √
(10)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长期
(11) 楼地面、屋面坡度检查记录 长期
(12) 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 长期 √
7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 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 长期 长期 √
(2) 钢结构工程 长期 长期 √
(3) 防水工程 长期 长期 √
(4) 高程控制 长期 长期
8 施工记录
(1) 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 永久 长期 √
(2) 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短期
(3) 冬施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 短期
(4) 冬施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短期
(5) 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短期
(6) 沉降观测记录 长期 √
(7) 结构吊装记录 长期
(8) 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长期 √
(9) 工程峻工测量 长期 长期 √
(10) 新型建筑材料 长期 长期 √
(11) 施工新技术 长期 长期 √
9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永久 √
10 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长期 长期 长期
(2) 分面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长期 长期 长期
(3) 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 永久 长期 长期 √
(4) 幕墙工程验收记录 永久 长期 长期 √
(5)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永久 长期 长期 √
(二) 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
1 一般施工记录
(1) 施工组织设计 长期 长期
(2) 技术交底 短期
(3) 施工日志 短期
2 图纸变更记录
(1) 图纸会审 永久 长期 √
(2) 设计变更 永久 长期 √
(3) 工程洽商 永久 长期 √
3 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
(1) 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长期 长期 √
(2) 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 长期
(3) 设备安装记录 长期 √
(4) 设备试运行记录 长期 √
(5) 设备明细表 长期 长期 √
4 预检记录 短期
5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长期 长期
6 施工试验记录
(1) 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 长期 √
(2) 楼宇自控、监视、安装、视听、电话等系统调试记录 长期 √
(3) 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 长期 √
(4) 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风、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试验记录 长期 √
(5) 电梯照明、动力、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 长期 √
(6) 电梯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空载、半载、满载、超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报告 长期 √
(7)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永久 长期 √
(8) 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长期 长期 长期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长期 长期 长期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验收记录 永久 长期 长期 √
(三) 室外工程
1 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 长期 √
2 室钋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 长期 √
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 施工技术准备
1 施工组织设计 短期 短期
2 技术交底 长期 长期
3 图纸会记录 长期 长期 √
4 施工预算的编制和审查 短期 短期
(二) 施工现场准备
1 工程定位测量资料 长期 长期 √
2 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记录 长期 长期 √
3 导线点、水准点测量复核记录 长期 长期 √
4 工程轴线、定位桩、高程测量复核记录 长期 长期 √
5 施工安全措施 短期 短期
6 施工环保措施 短期 短期
(三)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 设计变更通知单 长期 长期 √
2 洽商记录 长期 长期 √
(四)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1 砂、石、砌块、水泥、钢筋(材)、石灰、沥青、涂料、混凝土外加剂 、防水材料、粘接材料、防腐保温材料、焊接材料等试验汇总表 长期 √
2 砂、石、砌块、水泥、钢筋(材)、石灰、沥青、涂料、混凝土外加剂 、防水材料、粘接材料、防腐保温材料、焊接材料等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检(试)验报告及现场复试报告 长期 √
3 水泥、石灰、粉煤灰混合料;沥青混合料、商品混凝土等试验汇总表 长期 √
4 水泥、石灰、粉煤灰混合料;沥青混合料、商品混凝土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现场复试报告 长期 √
5 混凝土预制构件、管材、管件、钢结构构件等试验汇总表 长期 √
6 混凝土预制构件、管材、管件、钢结构构件等出厂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 长期 √
7 厂站工程的成套设备、预应力混凝土张拉设备、各类地下管线井室设施、产品等汇总表 长期 √
8 厂站工程的成套设备、预应力混凝土张拉设备、各类地下管线井室设施、产品等出厂合格证书及安装使用说明 长期 √
9 设备开箱报告 短期
(五) 施工试验记录
1 砂浆、混凝土试块强度、钢筋(材)焊连接、填土、路基强度试验等汇总表 长期
2 道路压实度、强度试验记录
(1) 回填土、路床压实试验及土质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 长期 √
(2) 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无机混合料基层的标准击实试验报告 长期 √
(3) 道路基层混合料强度试验记录 长期 √
(4) 道路面层压实度试验记录 长期 √
3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记录
(1)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短期
(2)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长期 √
(3) 混凝土试块抗渗、抗冻试验报告 长期 √
(4)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长期 √
4 砂浆试块强度试验记录
(1) 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短期
(2) 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长期 √
(3) 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长期 √
5 钢筋(材)焊、连接试验报告 长期 √
6 钢管、钢结构安装及焊缝处理外观质量检查记录 长期
7 桩基础试(检)验报告 长期 √
8 工程物质选样送审记录 短期
9 进场物质批次汇总记录 短期
10 工程物质进场报验记录 短期
(六) 施工记录
1 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
(1) 地基纤探记录及钎探位置图 长期 长期 √
(2) 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 长期 长期 √
(3) 地基处理记录及示意图 长期 长期 √
2 桩基施工记录
(1) 桩基位置平面示意图 长期 长期 √
(2) 打桩记录 长期 长期 √
(3) 钻孔桩钻进记录及成孔质量检查记录 长期 长期 √
(4) 钻孔(挖孔)桩混凝土浇灌记录 长期 长期 √
3 构件设备安装和调试记录
(1) 钢筋混凝土大型预制构件、钢结构等吊装记录 长期 长期
(2) 厂(场)、站工程大型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长期 长期 √
4 预应力张拉记录
(1) 预应力张拉记录表 长期 √
(2) 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记录 长期 √
(3) 孔位示意图 长期 √
5 沉井工程下沉观测记录 长期 √
6 混凝土浇灌记录 长期
7 管道、箱涵等工程项目推进记录 长期 √
8 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长期 √
9 施工测温记录 长期
10 预制安装水池壁板缠绕钢丝应力测定记录 长期 √
(七) 预检记录
1 模板预检记录 短期
2 大型构件和设备安装前预检记录 短期
3 设备安装位置检查记录 短期
4 管道安装检查记录 短期
5 补偿器冷拉及安装情况记录 短期
6 支(吊)架位置、各部位连接方式等检查记录 短期
7 供水、供热、供气管道吹(冲)洗记录 短期
8 保温、防腐、油漆等施工检查记录 短期
(八)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长期 长期 √
(九) 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
1 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长期 长期
2 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长期 长期
3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长期 长期 √
(十) 功能性试验记录
1 道路工程的弯沉试验记录 长期 √
2 桥梁工程的动、静载试验记录 长期 √
3 无压力管道的严密性试验记录 长期 √
4 压力管道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通球试验等记录 长期 √
5 水池满水试验 长期 √
6 消化池气密性试验 长期 √
7 电气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长期 √
8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 长期 √
9 供热管网、燃气管网等管网试运行记录 长期 √
10 燃气储罐总体试验记录 长期 √
11 电讯、宽带网等试运行记录 长期 √
(十一) 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
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永久 长期 √
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永久 长期 √
(十二) 竣工测量资料
1 建筑物、构筑物竣工测量记录及测量示意图 永久 长期 √
2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记录 永久 长期 √
竣 工 图
一 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
(一) 综合竣工图
1 综合图 √
(1) 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建筑小品、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 永久 长期 √
(2) 竖向布置图 永久 长期 √
(3) 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管网综合图 永久 长期 √
(4) 电气(包括电力、电讯、电视系统等)综合图 永久 长期 √
(5) 设计总说明书 永久 长期 √
2 室外专业图 长期
(1) 室外给水 永久 长期 √
(2) 室外雨水 永久 长期 √
(3) 室外污水 永久 长期 √
(4) 室外热力 永久 长期 √
(5) 室外燃气 永久 长期 √
(6) 室外电讯 永久 长期 √
(7) 室外电力 永久 长期 √
(8) 室外电视 永久 长期 √
(9) 室外建筑小品 永久 长期 √
(10) 室外消防 永久 长期 √
(11) 室外照明 永久 长期 √
(12) 室外水景 永久 长期 √
(13) 室外道路 永久 长期 √
(14) 室外绿化 永久 长期 √
(二) 专业竣工图
1 建筑竣工图 永久 长期 √
2 结构竣工图 永久 长期 √
3 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 永久 长期 √
4 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 永久 长期 √
5 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 永久 长期 √
6 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 永久 长期 √
7 燃气工程竣工图 永久 长期 √
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图
1 道路工程 永久 长期 √
2 桥梁工程 永久 长期 √
3 广场工程 永久 长期 √
4 隧道工程 永久 长期 √
5 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交通工程 永久 长期 √
6 地下铁道等轨道交通工程 永久 长期 √
7 地下人防工程 永久 长期 √
8 水利防灾工程 永久 长期 √
9 排水工程 永久 长期 √
10 供水、供热、供气、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工程 永久 长期 √
11 高压架空输电线工程 永久 长期 √
12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永久 长期 √
13 场、厂 、站工程 永久 长期 √
竣 工 验 收 文 件
一 工程竣工总结
1 工程概况表 永久 √
2 工程竣工总结 永久 √
二 竣工验收记录
(一) 建筑安装工程
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永久 长期 √
2 竣工验收证明书 永久 长期 √
3 竣工验收报告 永久 长期 √
4 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 永久 √
5 工程质量保修书 永久 长期 √
(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及报验单 永久 长期 √
2 竣工验收证明书 永久 长期 √
3 竣工验收报告 永久 长期 √
4 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 永久 长期 √
5 工程质量保修书 永久 长期 √
三 财务文件
1 决算文件 永久 √
2 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 永久 长期 √
四 声像、缩微、电子档案
1 声像档案
(1) 工程照片 永久 √
(2) 录音、录像材料 永久 √
2 缩微品 永久 √
3 电子档案
(1) 光盘 永久 √
(2) 磁盘 永久 √
建筑工程必须进行专项检测的项目有哪些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人防地下室测绘资质标准;或基坑虽未超过5m人防地下室测绘资质标准,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人防地下室测绘资质标准;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人防地下室测绘资质标准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每个地区以及各个公司的要求不同。我们还要求的有: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三宝四口及临边围护专项方案
3、塔吊安装、拆除专项方案(包括基础计算)
4、井架或施工电梯拆装施工方案
5、井架(施工电梯)的出料平台计算方案
6、各类应急预案
7、防坠棚搭设方案
8、悬挑钢平台设计方案
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新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以拉萨市举例):
1、拉萨市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原件);
2、规划合规性审查意见(私房改建除外);
3、立面专家审查意见(100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
4、拉规委审查意见(50000平方米以上);
5、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和土地使用权属证书);
6、发改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文件;
7、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信访部门的风险评估文件;
9、由有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的总平面图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沿城市主次干道或城市重要地段的,还需提供3个不同风格的立面效果图方案)。总平面图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后,还应当提交折叠成A4格式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及基础图,地下室平、立、剖面图等施工图纸(蓝图)文件;
10、建设工程设计编制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11、其他特殊项目,还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中指定的其他资料;
12、遗失补办的,需提供登报材料;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拉萨市委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面积的测量方法?
关于商品房面积测量的法律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8-12-22
【生效日期】1998-12-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12月22日批准实施)
一、概述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商品房销售活动中各类房屋销售面积的测量与计算。
2、引用文献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献:
GBJ96--198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建设部建房〔1995〕517号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CH5001--1991房产测量规范。
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定义
本规范采用以下定义:
3.1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整幢出售,其销售面积为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3.2 整幢房屋建筑面积
整幢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3.3 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系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3.4 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
3.5 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和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6 阳台建筑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系指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
3.7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系指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3.8 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9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值,即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3.10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之积。
二、测量要求
4、房屋边长测量应连续测量两次取平均值(中数*),两次测量读数之差(较差*)不超过表1规定。
表1 单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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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卷尺 │△L’=±0.0005L(L>10) ┃
┃ │ =±0.001L(L≤10) ┃
┃ │△L’--两次测量读数之差 ┃
┃ │L--被测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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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持式测距仪 ││△L’│≤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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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屋分段边长之和与房屋总边长之差△L不超过(1)式规定:
n
△L=±0.004∑L1 (1)
i=1
式中:n--房屋边长分段数;
L1--分段边长,i=1、2、3、……n。
6、商品房面积测量标准不确定度u(中误差*)如(2)式所示。
商品房面积测量标准不确定度:
u≤(0.02√--S+0.001S) (2)
式中:S--商品房实测面积,单位:平方米。
其扩展不确定度(限差*):
U=2u (p=95%)
*测绘行业术语。
三、测量项目与测量设备
7、测量项目如表2所示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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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 号 │ 测量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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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1 │ 套内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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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2 │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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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3 │ 套内墙体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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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4 │ 套内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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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5 │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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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6 │ 套房销售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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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7 │ 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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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于商品房面积测量的设备如表3所示,也可选用不低于表3给出技术指标要求的其它测量设备。
上述测量设备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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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测量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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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钢卷尺 │示值误差:±(0.3+0.2L)mm┃
┃ │ │式中:L-以米为单位的被测距离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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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刻度直角钢尺 │测量面垂直度:0.5mm/500mm┃
┃ │ │ 示值误差:±0.48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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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手持式测距仪 │ 测量范围:(0-140)m ┃
┃ │ │扩展不确定度:5mm(p=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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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纬仪 │J2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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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拉力计 │测量范围:(0--100)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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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测量方法与面积计算
9、测量前准备
9.1 商品房测量前应参照购房协议实地调查,对分户权界线及房屋公用共有部位进行确认,按附录1对计入建筑面积的部位进行确认。
9.2 房屋面积测量平面草图应实地绘制,楼房要分层绘制。尽量按几何图形分块,并编写序号。
房屋面积测量平面草图是房屋面积测量与计算的原始依据,其式样见附录5。
10、测量点位的选取
10.1 套内房屋边长测量
测点一般取距地面1.2m±0.2m的高度,在房屋的两个长边、两个短边的1/6和5/6位置,两测点应保持水平。房屋边长较长时,应适当增加测点数。
10.2 墙体厚度测量
测点一般取距地面1.2m±0.2m的高度,距门(窗)框(左、右两点)0.2m位置。
10.3 阳台边长测量
阳台边长测量选点参照10.1,阳台的长、宽每边选取两个测量点。
10.4 整幢建筑物外围尺寸测量
测点一般取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距地面1.2m±0.2m的高度紧贴墙面的水平位置。当无法选取上述测点的位置时,可选取尽可能靠近上述测点位置为测量点位,或用刻度直角钢尺在被测长度的两个端面的延长期上选取等效测量点位。
室内分段测量之和(含墙身厚度)与房屋外廊的全长的差值满足第5条要求时,应以房屋外廊数据为准,分段测量的数据按比例配赋。超差需进行复测。
11、测量方法与面积计算
11.1 套内使用面积
以矩形房屋测量为例:
用钢卷尺(或测距仪)测量套内各矩形房屋长边、短边的边长,在每个测点上,使测量线与被测量边保持平行,连续测量两次,两次测量值之差应不超过表1规定。
取连续两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一个测量点的测量值,以各测点的测量值的平均值分别作为长边和短边的边长测量结果L1i和D1i。读数精确到0.001m。
套内房间边长测量值时,对已进行墙面装饰的,应加上装饰面厚度1。
装饰面厚度可参考结构设计施工总说明或地区标准图集说明,按墙面材料种类、原料配比计算。
套内第i个矩形房间的使用面积
S1i=(L1i+2I) (D1i+2I)
套内使用面积
n
S1=∑S (5)
i=1
n--矩形房间数(或矩形块数);
i=1,2,……n。
11.2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S2为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其中矩形阳台建筑面积按11.1测量方法测量阳台围护结构的长、宽,对有共用墙体的,应计算一半墙体面积。
11.3 套内墙体面积
靠近门窗部位的墙体厚度可直接测量,其他无法直接测量的,测量墙体的内外尺寸,计算差值求得。对于已进行墙面装饰的,需减去装饰面厚度。
对于砖墙结构,按设计图纸的标准说明,取实测值最接近的设计值作为墙体厚度;对于其他不属于标准厚度的墙体,按实测值计算。
各墙体长度乘以墙体厚度得出各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S3为共用墙体面积的一半与全部非共用墙体面积之和。
11.4 套内建筑面积
11.4.1 套内建筑面积S4应为11.1、11.2和11.3测量结果之和。
S4=S1+S2+S3 (6)
11.4.2 套内建筑面积还可用下述方法测得。沿各套建筑结构外围,用钢卷尺(或测距仪)测量各部长的长边、短边,按11.3的方法测量和计算出各外墙墙体厚度。再分别计算出长边平均值与其两端墙体厚度一半的差值、短边平均值与其两端墙体厚度一半的差值,则两差值的乘积与各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即为各被测套内建筑面积S4。
11.5 各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11.5.1 共有建筑面积应参照上述有关测量方法进行测量。
11.5.2 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和方法见附录2。
11.5.3 各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S5的计算
a.多层商品住宅楼中各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幢)=---------
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各套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各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幢)
b.多功能综合楼中各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本幢房屋共有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幢)=--------------
幢内各功能区建筑面积之和
本功能区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本功能区自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幢)
共有建 本功能区独用的共有建筑面积+本功能区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筑面积 =---------------------------
分摊系数 本功能区内各套建筑面积之和
(功能区)
同功能区内某户(套)=同功能区内某套建筑面积×分摊的共同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功能区)
11.6 套(单元)房销售面积
套房销售面积S6应为套内建筑面积S4与本套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S5之和。
S6=S4+S5 (7)
11.7 整幢商品房建筑面积
测量整幢商品房建筑面积S7时,用钢卷尺在房屋外侧勒脚以上处测量房屋外围的两个长边、两个短边,应符合10.4的要求。当测量距离大于30m时,在钢卷尺零刻线端钩上拉力计,当拉力计示值达到50N时,读取边长测量值。测量时现场温度与检定时温度相差±15℃以上,应按下式进行温度修正。
△Lt=L20(a1-a2)(t-20) (8)
式中:△Lt--温度t时尺长修正值;
L20--20℃时尺长;
t--测量现场的温度;
a1--钢卷尺的线膨胀系数;
a2--被测墙体的线膨胀系数;
若用激光测距仪测量房屋外围边长时,测距仪的前沿要紧贴被测边长的起点,激光束应投射到位于被测边末端的目标板上,并使光束两端在同一水平面。
在高海拔地区使用手持式激光测距仪,空气折射率对被测距离的修正量计算公式见附录4。
11.8 非矩形房屋面积与计算
非矩形房屋面积测量与计算按附录3进行。
五、测量结果的处理
12.1 分摊系数保留在小数点后4位以上。
12.2 所有面积计算过程中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所有面积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单位为平方米。
12.3 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结果按附录6格式出具《测量报告》。
(注: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等内容省略。)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5号
【发布日期】1999-06-22
【生效日期】1999-06-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
(第5号)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5月27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局长:李传卿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计量行为,加强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量监督管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执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组成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 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标注应当以平方米(m2)为计量单位。
第六条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
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者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的计量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与商品房面积计量有关的图纸、资料等。
第八条 从事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和仲裁测量的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配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并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三)测量人员熟悉《计量法》等法律、法规,掌握房屋面积测量的理论和基础知识,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
(四)具有保证计量数据公正、准确、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 从事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和仲裁测量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第十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量监督、纠纷调解和仲裁测量,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测量机构出具的计量数据为淮。
第十一条 商品房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从事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的机构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从事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的机构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检查时,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本办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和《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现场处罚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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