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需要哪些资质

项目经理:如果你要是做2、3级资质企业的项目经理,你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要有2年的施工管理经验,你要是想做特级、1级资质企业的项目经理,你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要有2年的施工管理经验和4年的施工现场经验也就是在二级注册建造师做项目经理所学到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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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就是目前房屋评估测绘项目经理资质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房屋评估测绘项目经理资质,是项目投标、报建需要出具的证书。

考取建造师的更低要求

二级房屋评估测绘项目经理资质: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相关专业,两年工作经验房屋评估测绘项目经理资质

一级:大专学历,工程相关专业,六年工作经验房屋评估测绘项目经理资质;本科学历,工程相关专业,四年工作经验。

以上的工作经验要求中,都需要具有社保的证明。

项目经理的三个级资质分别是哪三级?

项目经理只有两个等级。分别为一级建造师与二级建造师。

1、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2、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3、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扩展资料: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作为项目组的领导人和决策人,确立组员的分工职责。

2、制订项目工作计划,及时与客户沟通。

3、对潜在的项目风险进行预测和分级,并制定调整计划和应急策略。

4、起草项目拨款申请,进行项目成本控制,定期跟踪成本及利润状态,并向公司汇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项目经理

房屋评估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要有评估资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房屋评估测绘项目经理资质,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所以评估机构不是随便哪家都可以的,要有相应的估价资质,而且必须要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准入才行的。

做法是肯定合法的。为什么需要进行评估,主要原因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因为拆迁人一般会出来一个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正常先按方案与你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按法定程序进行评估,如果评估结果你不满意,则房屋评估测绘项目经理资质他们会申请立案裁决,随后进行评估报告鉴定、强制拆迁听证,后面进行强拆。

所以建议能协商就协商,而且可以尽量配合评估人员工作。你可以跟他们讲一些肉眼无法分辩的隐蔽工程,让他们对你的房屋尽可以的评高一些,有利于保护你的权益.

上述的出示相关证件啦,街道居委会人的,房屋评估测绘项目经理资质我就不多说了,提请注意的是:你可以向他们咨询评估机构怎么产生的,如果不合法等到后面评估结论不满意也可以作为推翻评估结论的依据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如实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八)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扩展资料: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房地产估价机构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3年。

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经原资质许可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组织形式、住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房地产估价机构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房地产估价机构承继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但应当符合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条件。承继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一方由各方协商确定;其他各方按照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