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乡规划师有含金量吗?

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思路注册城乡规划师编制的铺开注册城乡规划师编制注册城乡规划师编制我国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一个城镇能否规划得当,关系着这个城镇的发展与稳定布局。因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公众参与的热情提升,城镇规划者逐渐由幕后走向台前,城镇规划者越来越得到国家和人民的认可,其影响力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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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城乡规划师月薪多在5000—8000元,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薪资待遇也会逐渐增加。高级城乡规划师年薪最高可达几十甚至上百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不仅是对自注册城乡规划师编制我能力的检验,还会提高自身竞争力。在一些企业机构招聘时,如果拥有注册证书会优先录取。

注册城乡规划师注意事项

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联系省、市或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同时须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用于成绩全部合格后到现场审查)。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市或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查明情况处理。

城乡规划师注册办法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二)有规定数量注册城乡规划师编制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删去第三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册城乡规划师编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注册城乡规划师编制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注册规划师报转岗后还有用吗

有用。城乡规划师就业方向有三种注册城乡规划师编制

1、政府部门的城乡规划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编制,比如说是规划管理部门的干部、公务员注册城乡规划师编制,主要负责的就是组织编制各类规划,组织审核。

2、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的规划师也是绝大多数城乡规划师的主要选择方向,主要负责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规划编制任务,比如绘图、沟通、汇报、修改、再汇报等。

3、服务业专属企业的规划师,一般服务于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内部的规划师,必要时参与并负责与设计单位、规划项目审批部门的沟通,主动提出自己的设计要求和修改意见,以确保项目以低成本、高效益的特点顺利通过审批,从而为公司获取最大利润。

按照最初的注册规定:

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的人员,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所在地省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统一报建设部注册登记。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核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注册城市规划师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可以说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含金量是相当高的。

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可以去做什么工作?

城市规划师就业方向:

城乡规划师或建筑师,在规划院、建筑设计院或设计事务所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及相关课题研究。

政府机关公务员--在规划管理局、土地管理局、住宅发展局、建设委员会等城建管理部门和计划委员会等政府宏观调控部门从事城建管理与课题研究。

房地产公司职员--从事房地产开发前期可行性研究、房产项目设计策划、联系与指导设计部门等工作。

房地产咨询与中介公司职员--替委托方进行房地产开发前期可行性研究、房产项目设计策划、代办委托设计与上报管理部门申请审批。

城乡规划师的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以下是大纲节选:

《城市规划原理》作为一门理论性考试科目,内容是关于城市与城市发展的知识,城乡规划学科知识,城乡规划体系知识,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形成的知识,城乡规划编制的知识,城乡规划实施的知识。本科目考试的目的是:考核应试人员所具备的城乡规划理论知识的状况,包括对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学科的基础理论,对城乡规划制定、编制、实施等有关的专业理论的了解、熟悉、掌握程度。

1城市与城市发展

1.1城市与乡村

1.1.1掌握城市和乡村的基本特征

1.1.2熟悉我国城乡社会经济的特点

1.2城市的形成与发展规律

1.2.1了解城市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动因

1.2.2熟悉城市发展的阶段及其差异

1.2.3熟悉城市空间环境演进的基本规律及主要影响因素

1.3城镇化及其发展

1.3.1熟悉城镇化的含义

1.3.2熟悉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

1.3.3熟悉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历程及当前状况

1.4城市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及资源环境的关系

1.4.1熟悉城市发展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1.4.2熟悉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1.4.3熟悉城市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1.4.4熟悉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

2.城市规划的发展及主要理论与实践

2.1国外城市与城市规划理论

2.1.1了解欧洲古代社会和政治体制下城市的典型格局

2.1.2了解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2.1.3熟悉现代城市规划的早期思想

2.1.4熟悉现代城市规划主要理论发展

2.2中国城市与城市规划的发展

2.2.1了解中国古代社会和政治体制下城市的典型格局

2.2.2了解中国近代城市发展背景与主要规划实践

2.2.3熟悉我国现代城市规划思想和发展历程

2.3当代城市规划的理论探索和实践

2.3.1了解当代城市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趋势

2.3.2熟悉当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理论或理念

2.3.3熟悉当代城市规划的重要实践

3.城乡规划体系

3.1城乡规划的内涵

3.1.1掌握城乡规划的概念

3.1.2熟悉现代城乡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

3.1.3熟悉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3.1.4熟悉规划师的角色与地位

3.2我国城乡规划体系

3.2.1熟悉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构成

3.2.2熟悉我国城乡规划行政体系的构成

3.2.3熟悉我国城乡规划工作体系的构成

3.3城乡规划的制定

3.3.1掌握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

3.3.2熟悉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程序

3.3.3掌握城乡规划编制的层次及其相互关系

3.3.4熟悉城乡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