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碳汇开发条件
开发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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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合格性:碳汇造林要求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或少量的次生林,土壤不能为湿地、有机土;森林经营则要求2005年2月16日之后实施森林经营的人工中、幼龄林,必须为矿质土壤。
两种类型均要求项目活动对土壤的扰动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土壤扰动面积比例不超过地表面积的10%、且20年内不重复扰动;项目活动不涉及全面清林和炼山等有控制火烧,不涉及农业活动的转移;
2、土地合格性证明文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合格性证明文件;
3、树种要求:乔木林;
4、土地权属证明: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符合法律的规定;
5、文件资料:造林作业设计文件及其批复(森林经营要求森林经营作业或方案及其批复)、开工证明、验收报告等。
林业碳汇审定和核证指南2021与2015区别
根据《林业碳汇审定和核证指南2021》,2021版的新规定了包括全球发展、生态系统服务、气候变化应对和其他环境问题等方面的碳汇活动实施原则和指南;2020年版中没有涉及这些内容。此外,2021版重点强调了社会风险识别、考虑社区及当地社会发展的精神、保障民族团结的健康发展,并为碳汇活动提供了巨大市场支持。
申请成为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质的申报都需要哪些条件
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质林业碳汇审定核证资质的申报条件
(一)申请的核查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人民币以上。
2.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核查工作的办公条件,近两年工商和(或)从业年检均合格。
3.已建立健全的核查工作相关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明确林业碳汇审定核证资质了管理层和核查人员的任务、职责和权限林业碳汇审定核证资质;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核查工作负责人;制定了确保公正性的规定和保密管理、核查人员管理、核查活动管理、文件管理、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不符合及整改措施处理等相关制度。
4.应是经清洁发展机制(CDM) 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或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核查机构,或获国家及北京市推荐的节能量审核机构;且近三年在国内完成的CDM或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查、ISO14064 企业碳核算、节能量审核等领域项目总计不少于10个。
5.对无上述核查或审核经历的特定行业机构,应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内独立完成至少2个北京市或国家级课题,或自主开发至少3个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6.拥有满足核查工作专业需要的核查员。
7.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碳排放权是具有价值的资产,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减排困难的企业可以向减排容易的企业购买碳排放权,后者替前者完成减排任务,同时也获得收益。这就是碳交易的基本原理。专家认为,碳排放权可能超过石油,成为全球交易规模最大的商品。
碳汇林项目如何申报
法律分析:1.第一步首先打开手机中的“支付宝”APP。
2.第二步点击支付宝主界面最下方的“办事大厅”选项。
3.最后点击综合政务中的“碳汇林项目申报”选项即可。
林业碳汇项目作为CCER中的一部分,其申请流程主要分为开发和交易两个阶段。开发阶段主要分为项目设计文件(PDD)编制、项目、审定、项目备案,交易阶段主要分为项目实施与监测、减排量核查与核证、减排量签发、交易等。项目业主选择合适项目的方法学或者开发新方法学,根据方法学要求编制PDD文件,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并由专门的审核机构核查该减排项目,项目核准通过得到备案。经备案的CCER项目产生减排量后,项目业主再次申请核查并于通过后获得减排量签发,国家发改委会将项目发布到CCER登记簿上即可等待交易。
法律依据:《江西省林业碳汇开发及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江西省林业碳汇开发、交易工作,坚持科学严谨、规范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打造符合省情、具有社会公信力的林业碳汇产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构建健康发展、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申报、审核、交易等工作的管理。
第四条 省生态环境厅是江西省林业碳汇开发、交易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林业碳汇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江西省林业碳汇方法学的审核和江西省林业碳汇项目碳汇量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林业局负责全省范围内林业碳汇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进行监督管理。各设区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林业碳汇项目的合规性审核。